一、根据国务院2006年1月21日颁布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为了保证生产安全,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不知不行)
1、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
2、基本建设项目经过批准;
3、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4、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5、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安全标准;
6、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7、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8、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9、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10、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 教育,对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从事危险工作的作业人员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国家标准有用量限制的,不得超过规定的用量。不得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对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保管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建立购买、领用、销售登记制度,防止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丢失。若已经丢失,企业应当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二、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符合《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药物存储管理、领取管理和余(废)药处理制度;
3、企业负责人及涉裸药生产线负责人值(带)班制度;
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5、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7、产品购销合同和销售流向登记管理制度;
8、新产品、新药物研发管理制度;
9、安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10、原材料购买 、检验、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
11、职工出入厂(库)区登记制度;
12、厂(库)区门卫值班(守卫)制度;
13、重大危险源(重点危险部位)监控管理制度;
1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1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和管理制度;
1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